在农村,老人活到多少岁数可以做寿的问题,各地风俗不同,做寿的岁数也不同。
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寿。寿,在汉语中的其本义是活得长久的意思,通常又被引申转指生命持续的时间,也就是人活的数岁。
我国民间一般指中年和老年人的生日。寿又是民间一种常用的婉辞,通常用于安葬去世之人所用的物品,比如,寿材、寿木、寿衣、寿帽、寿鞋、寿被等。
其次,关于农村人多大岁数可做寿的问题。寿作为中年和老年人的生日的说法,涵盖了各地的不同做寿的习俗。因各地风俗的不同,把生日岁数称为寿的规矩也不同。
我国农村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习俗:一是有的地方中年人可以把生日直接称为寿;二是有的则要进入老年人的生日数岁标志才能称为寿;三是有的地方则是只要有父母在,自己永远是小孩,年老也不能称寿。下面就把这三个方面的地方习俗介绍一下。
1、中年人生日直接称为寿
我国有一些地方的农村,比如江南一带的一些地方,将中老年人的生日与寿等同起来,也就是生日即寿,寿即生日。
这些地方的农村有一句俗语说:“男寿祝了三,女寿祝了四”。这句话中的“三”,指三十岁,“四”指四十岁。从这句农村俗语可能看出,这里的农村人,三十岁和四十岁的生日就可以称为寿了。
按照过去农村对年龄段的划分,出生到二十岁是小孩子阶段,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未成年人。二十岁到三十岁为青年阶段,三十岁到五十岁(有的地方为六十岁)为中年阶段,五十岁(有的地方为六十岁)以后就进入老年阶段了。过去农村有顺口溜说:“三十不豪,四十不富,五十寻死路”,意思是说,中年事业无成,五十岁以后,黄土到嘴边了。
这种年龄划分与现在年龄的划分有所不同,比如,现在成年人的年龄为十八岁,五十岁还是中年人的行列。
因此,这些地方,三十岁以前的生日不能称为寿,三十岁以后的生日就可称为寿了。不仅大生日(逢十的整数)可以称为寿,小生日也可以称为寿。
也就是说,这些地方做寿与做生日是一回事,不可等到年老后才做寿。只是有一些特殊的习俗,就如上面提到俗语中所说的,男人三十岁不能做寿,但女人三十岁可以做寿,女人四十岁不能做寿,但男人四十岁可以做寿。
像这种进入中年后,就可以把生日称为寿的地方,在我国只是少数地方,有一定的地域性,并不是我国农村的普遍习俗。
2、进入老年后生日整十可以做寿
进入老年后才能做寿,而且要生日为“整十”才算是寿。这种习俗在我国农村是比较普遍的,其中不同的地方又有两种不同的规定。
一种是五十岁生日就称为寿,另一种是要到六十岁生日才能称为寿。
这种差别主要是,旧时代时期,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,人们生活水平不一样,人的平均寿命也就不一样,由此而形成了各地不一样的规定。
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和活跃的农村,比如平原地区,城镇及城郊地区,生活水平相对来说要高一些,劳动强度相对来说要轻一些,人寿命也就长一些,因此,确定把生日称为寿,也就在六十岁。与这些相配套的习俗,这些地方给老人准备寿材、寿服寿被,也是要到六十岁以后。
一些经济比较落后贫穷的农村,比如自然条件比较恶劣、经济比较闭塞的地区,像一些山区、高原地区、边远地区等,由于生活水平比较差,劳动强度又要大一些,人们的平均寿命要短一些。这些地方的人把五十岁生日称为寿。同样,这些地方到了年满五十岁后,就可以准备寿材、寿服寿被。
农村俗语说“百里不同风,十里改规矩”,这种五十岁生日做寿,还是六十岁生日做寿,没有明显的区域性,有的一个县域境内,农村中就存在两种不同的规矩,可谓是一乡一俗。
农村很多地方给老人做寿,有“男上女满”的习俗。所谓“男上”,也就是男人逢十整岁的虚岁为上。打个比方说,男人实岁为五十九岁,虚岁就是六十岁,那么子女给男性老人做寿的岁数,就是五十九岁生日。所谓“女满”,就是给女性老人做寿,要逢整十的实岁,比如,给女性老人六十岁做寿,应该是实岁六十岁的生日。
不过,也有一些农村人对“男上女满”的理解有差别。这些地方认为,“男上女满”是指虚岁,而不是指实岁。如此,这些地方做寿的年龄也就提前了一年。比如,男性老人实岁五八十岁,虚数就是五十九岁,做六十岁寿诞的岁数就是实岁五十八岁;女性老人也同样提前一年,做六十岁寿诞的岁数就是实岁五十九岁。
3、农村做寿的一些特殊规矩
我国农村有一些关于父母在世,子女能否庆生和做寿的俗语。比如,“母在不庆生,父在不留须”、“父母在不庆生” 。
从这两句俗语中可以看出,俗语中用的是“庆生”,没有提到“做寿”。按照过去有一些地方农村规矩,母亲在世或父母在世,儿子就永远是孩子,大小生日都不能做生日,更不用说称为寿了,否则就是对母亲或父母的不尊重,也有说是不孝顺。
其实这两句俗语,说的是两种不同地方的习俗。
一种是只要母亲在世,儿子的生日就不能称为寿。这里的儿子做生意,或做寿,回避的主要是母亲。如果母亲下世,父亲还在,儿子可以做生日,也可以做寿。但是,如果母亲还在世,哪怕母亲上百岁,儿子八十岁了,也不能做寿。只有当母亲下世后,才可以做生日或者做寿,到了称为寿的岁数的生日,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称为寿了。
过去,农村一些当儿子的,因母亲长寿,自己活到古稀之年就下世了,除了周岁、十岁、二十岁是父母给做的生外,三十岁后就没有机会再做生或做寿了。
另一种是父母在世,中年时期不能做生日,而年老之后,生日既不能称为寿,也不能称为寿,哪怕父母只有一人在世,也不可以。其中的说法与上一种说法是一样的。
在一些有“母亲不庆生”和“父母不庆生”习俗的地方,如果不遵守这种地方规矩,会在家里和村里造成一些影响。
一是母亲或者父母不高兴,认为是对他们不尊重,更有想得比较多的老人,他们认为儿子嫌弃自己老了,盼着自己早日下世。
二是过去村里人有看法,会在背后指背子,说一些难听的话,认为母亲或者父母还在世就做生日或做寿,是不讲规矩,不讲孝道。这样的人往往被村里人瞧不起,在村里有事时说不上话,没有威信。
现在的农村,过去很多的习俗已经发生了变化,有的说法已经消失了,很多人,尤其是年轻人不再严格按照过去村里的规矩办事了。这也是任何社会发展规律的,民间习俗本来就是常动不息的,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。
然而,农村做生日也好,给老人做寿也罢,也许有一些农村不再讲究传统习俗了,但有一些地方依然还讲究地方规矩。因此,我们还是要遵循入乡随俗的方法,尊重地方风俗习惯,把好事办得更好,不要让好事办出家庭矛盾来,更不要搞得家里老人不愉快。